离婚时生活很困难可要求帮助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8-28 09:48) 点击:212 |
离婚时生活很困难可要求帮助吗? 我国《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上的经济帮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受资助方必须生活困难且又无力解决。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离婚时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离婚后一方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第二,受资助方必须是在离婚时存在生活困难,而非离婚后。第三,提供帮助的一方必须有负担能力。经济帮助的一般做法是短期或一次性给予对方帮助。但对于结婚多年,一方年老病残、失去劳动能力而又无生活来源的,也可以给予长期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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